2024年3月29日
|
甲辰年二月廿十
連載首篇 | 上篇 | 下篇 (本篇文章還剩餘 100% 未讀)
您的當前位置:首頁 > 文化遠望 > 正文

羅夢冊論中國:大道之行,天下為公(中)

作者 | 羅夢冊
羅夢冊:(1906-1991)。曾任河南大學法學院院長、重慶中央政治學校(即政治大學的前身)教授、香港新亞書院(後納入香港中文大學)教授。
【編按】

這是繼《中國論》以連載方式完整重刊之後,《遠望》重刊羅夢冊先生著作的第二篇論著。本文原以「中國社會根氐之天下體制、天下哲學」為題,1984年於香港《新亞書院學術年刊》第16期(頁353-375)。《遠望》原擬分三期連載;(上)篇首於2019年11-12月號刊出{{除參見《遠望》該期紙本期刊外,《遠望》官網請見:http://www.yuanwang.com.tw/detail?id=87}}後,收獲不少讀者來信表達喜聞樂見,並追問後續。後因稿擠,(中)篇遲至本期才終得與讀者見面,本刊特此致歉。然有識之士的熱心關切,不僅是對《遠望》重刊羅文的肯定,更顯見羅夢冊的真知灼見在21世紀的今天對中國復興的非凡意義。

重刊時,本刊對原文除進行文字、標點符號的校正,並將缺漏字以[]補正外,僅在必要處加註說明,其他則不予更動。註腳、插圖皆本刊所加。

(參)「天下為均」、「天下為平」與「政在生成、化成、以成眾生」



一、

中國古人視天下秩序之為一高級的秩序,天下體制之為一高級的體制,當不止於前節所曾討論的古說。到了戰國時代,儒、道諸子不獨是多已達致此類的自覺,且並能更為直接了當地以天下觀天下,把他們所見的天下,予以精闢的神繪。

我們固不必走得太遠,以推論的方式來判斷,莊子哲學以不齊為齊作基念的「齊物論」,正是從「儳而齊,枉而順,不同而一:夫是之謂人倫」之天下觀那裡推演而來,然而莊子的天下觀,卻是這樣的一種天下觀:

聞在宥天下,不聞治天下。(〔《莊子》〕〈在宥〉篇)

於此,馬其昶注云:「《說文》:在,存也」。吳汝倫曰:「宥與囿通」。呂惠卿曰:「在者,存之而不亡,任自然而不益。宥者,放之而不縱,如囿之宥物」。

老子主張「以國觀國;以天下觀天下」。為老子所見的天下,尤為生動而微妙:

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語出《道德經》第廿九章。

就是荀子,一面他頻頻地引用古人的天下觀,如前節之所述,另一面也在提出他自己的天下觀,如云:

天下者,大具也。不可以小人有也;不可以小道得也;不可以小力持也。語出《荀子.正論》。

但這卻不是說,天下之為物,乃一不可理論的怪物。剛剛相反,天下也者正是一個最富理性,亦最講道理的巨靈。其理性為何?當可說,正是「天下為均」、「天下為平」之「均」與「平」。依古訓,均即是平,平亦即是均。較易引起吾人注意的,宋儒所推崇的大學問,就是一門與均平相關的學問,如云: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倒過來講,則為:

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以上兩段引文,出自《禮記.大學》。

唯其如此,在過去,講「家」、「國」,可用「齊」字與「治」字,而於「天下」則卻不能使用「齊」或「治」,必須改用「平」,而稱之為「平天下」。然要「平天下」,卻又須先從事其前行之一系列的準備工作,如像「治國、齊家、修身、正心、誠意、致知、格物」等等。

如上所引述,格、致、誠、正、修、齊、治、平云云,已成為一門系統化的學問,固始見於《大學》一書的首章。然此天下之為物與均平原則密切相關之義,是否為大學之所創發呢?因宋儒不詢問此類的問題,也一向無人問及之。事實上,天下之為天下者與均平原則,亦即均平之道,密切相關聯,早為西周時代朝野人士所肯定。均平云云之為義,其已成為天下之為天下者的政治哲學,或天下之為天下者的意識形態,當早於《大學》之撰著約千年。於這方面,《詩.小雅》之〈北山〉,仍是一篇應該注意的詩篇。該詩第二章共六句。其前四句我們前已引及之,其詩曰: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而其下兩句,卻云:

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

於此末句之「賢」字,《毛傳》:「賢,勞也」。詩序云:「〈北山〉,大夫刺幽王也。役使不均,己勞於從事,而不得養其父母焉」。

能夠有多的時間孝養父母,固屬好的事情;然而,賢者多勞,為國事多勞苦一點,亦非什麼大不得了的不公道。我們例舉此詩,當非取其意,所側重的,乃在此一王朝的要員,為了抱怨他之偏勞,卻竟然捧出一頂「天下」云云的大帽子來,以作為他在工作方面應該享受均平待遇的根據,當可推知,於西周時代,在朝野人士的心目中,天下之為天下者,其同一個大的原則或道理,若均、平者,是有著不可分割的關聯。

尤應注意的,以明確的語言,申述天下之政之必須基於均平者,還有同見於《詩經.小雅》之〈節南山〉。該詩共十章,竟有六章在反覆申言,中央政府之執政大臣,若師尹者,以及周王,若幽王者,宅心「不平」、為政「不均」的為害,且並向他們提出嚴正的警告。其卒章,又復以誠摯的情懷,期待著周王之能:

式訛爾心,以畜萬邦。

「訛」通「吪」,化也。畜,養也,且並含兼容並包之訓。「式訛爾心,以畜萬邦」之為義,就是希望周王之能「擴大王心,以一心化養萬邦」,化養天下。


二、

於〈節南山〉所言之均、平,若能從音韻訓詁的途徑作深入的探討,則我們於均、平云云的義訓,會進而獲識其豐富多姿的辭彙,如「均,平也」,「夷,均也」,「傭,均也」,「成,平也」等等之互訓。更重要的,通過此類「均,平也」和「平,成也」之互訓,當可進而了悟,見於此詩第三章「秉國之均」之「國均」就是見於第六章「誰秉國成」之「國成」。

遞次深入,則我們不只是會由之知悉,此「秉國之均」或「誰秉國成」之「國均」與「國成」,並與國政等意義。其終也,且會導引吾人來至於這樣的徹解:古政之為政,大異於秦漢以後的政之為改。古之政,非統而治之之為義,實與遍天下之芸芸眾生的生成、化成,以及安定、安寧者同意義。在這裡,若我們能夠細讀〈節南山〉第六章的全文,即可隱約察見。第六章的章句是這樣的:

不弔昊天,亂靡有定,式月斯生,俾民不寧,憂心如酲。誰秉國成?不自為政,卒勞百姓!《詩經.小雅》〈節南山〉第六章,前半段「不弔昊天,亂靡有定,式月斯生,俾民不寧,憂心如酲。」大意是:皇天殘酷,有周舊亂不止,還月月生出新亂,使民無法安生。這讓人憂心難受。式:發語詞,無義。酲:飲酒多而病。後半段「誰秉國成?不自為政,卒勞百姓!」的解釋,見下一註腳。

這一章的章旨,雖係從反面立論以言不均不平即是失政之害,然由此章諸句韻腳之為「天」、「定」、「生」、「寧」、「酲」、「成」、「政」、「姓」等字,及其相協成韻,當已足以識辦: 「均」、「平」即「政」,與「政」在「生」、「成」之訓。

由此詩此章而及於《禮記・緇衣篇》所尚保存之古逸詩,當更可確然明辨:「均平即政」與「政在生成」之古訓古義。此古逸詩之詩云:

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國家以寧,都邑以成,庶民以生。誰能秉國成?不自為政,卒勞百姓!古逸詩,指不見於今文版《詩經》而據傳曾納入《詩經》之詩。《禮記・緇衣》:「《詩》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國家以寧,都邑以成,庶民以生。誰能秉國成?不自為正,卒勞百姓。』」漢.鄭康成注指出,「昔吾有先正……庶民以生」這五句,「今《詩》皆無此語,餘在《小雅》〈節南山〉篇,或皆逸《詩》也。」原文為「為正」,羅夢冊沿襲《詩經.小雅.節南山》的用字,顯見羅採「政,正也」之義。
先正:昔日為政者,即先君長。卒:通「瘁」,病也。唐.孔頴達疏則曰:「正,長也。詩人稱昔吾之有先君正長,其教令之言,分明且清絜,國家所以安也,都邑所以成也,庶人所以生也。……卒,益也。言詩人傷今無復有先正之賢,故云今日誰能執國之八成,又當謙退之。」

於此詩,從其章旨章句之義解,到其用韻的安排,可以說是極其生動而具體地反映著,與「均」「平」互通之「成」,既通於「政」,並通於「生」,且並通於「寧」。直不啻明告吾人:「均平之為政,在成人之生,並寧人之生」。

如果我們於此聲訓之外還願另循其他的途徑以增證之,或會導吾人進而知悉,此「均平即政」之「政」,且並蘊「化成」之義。於此詩,同「政」「正」「生」「成」相協韻的「清」字,即一有力的線索。這裡的這個「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的「言」字,作政令解;而「清」字呢,不是一個普通的形容辭,實有所特指,乃清風化雨足以化成萬物的「清風」的簡稱,以喻政在化成之政者。此之作解,當非出於吾人之妙想天開,以詩證詩,即可由彼識此。例如《〔詩經.〕大雅》〈蒸民〉一詩,為歌頌仲山甫德政成功之作,於該詩之卒章,曾以如下的頌語作終結:

吉甫作誦,穆如清風。仲山甫永懷,以慰其心。吉甫,即尹吉甫、尹吉父;仲山甫,一作仲山父。二人分別為周宣王時的太師、卿士,皆王室重臣。〈蒸民〉一詩,詩序謂:乃「尹吉甫美宣王也,任賢使能,周室中興焉」;朱熹《詩集傳》稱:乃「宣王命樊侯仲山甫築城於齊,而尹吉甫作詩送之」。

於此清風,《毛傳》云:「清微之風,化養萬物者也」。

此之是識,若似只是一字之得;然而,其功能,或已足以於中國古人之於政治之為義的理解之有異,劃出兩個載然不同的時代來。即是退而言之,亦略而言之,在消極方面,當可補救宋儒注《論語》,有關孔子論政的失解;於積極方面,而於《中庸》所傳孔子之論政,也易於仲裁漢、宋儒不同注解之孰得孰失。

《論語.顏淵篇》,曾有這樣的記載: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如何?」

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於此,朱子注云:「為政者,民所視效。何以殺為,欲善則民善矣。上亦作尚,加也。偃,仆也。」朱子之注此章,固甚簡略,然由其「上,亦作尚,加也」和「偃,仆也」之解,當可了然,依朱子的理解,似乎是認孔子所言的君子,亦即執政者,或統治者,所具的威力是強大無匹的,如像暴風雨中之強風一般,而人民則卻弱如細草一般。政令所加,如民不從,則只須強風一吹,人民無不仆地屈服者。既是如此,就用不著殺了。

朱子之注,恐怕是失之於嚴重的失解。暴政之政,固可喻之以暴風烈雨之暴風;因而,不成問題,可以吹折吹倒弱如細草的小民。然而,這又怎會得出「子欲善,則民善矣」的成果呢?小民之被政治暴風吹折而仆地,其與人民之橫遭殺戮可有什麽不同?

為朱子所釋之政,既非孔子所論之政,更非政之為政的古訓古義。我們應知「偃」之為義,固有仆義,然又富偃仰自得之義。我們前所引及的〈北山〉詩,即曾兩用「偃」字。一則曰:「或息偃在床;或不已於行」。再則曰:「或棲遲偃仰;或王事鞅掌」。前二句「息偃在床」與「不已於行」相對照,即是安息在家同奔波在外相對照。後二句「偃仰」同「鞅掌」對比:而鞅掌並見於《莊子》〈庚桑楚〉篇,郭象注云:「鞅掌不自得」原文如此。不知羅夢冊所據《莊子》「郭注」版本為何,應有誤,但不影響其後文意旨。羅文此處所採「鞅掌」之義,實較接近《幼學瓊林.卷三.人事類》及馬敘倫《莊子義證》釋義,即,忙忙碌碌無暇修容。。此亦正是「鞅掌不自得」和「偃仰自得」相對比。若我們返而求之,用《詩》〈蒸民〉「穆如清風」之「風」以解《論語》「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豈不是適足以達其正解嗎?這正是說,如果執政者的施政,能夠合乎政之為政者的本義,像微風化雨之清風一樣,則人民自然會迎風向化,以樂其生,以成其生,而偃仰自得。那末,他們還會為非作歹嗎?又怎用得著殺戮呢?

若是我們由《論語》所載的孔子論政,而及於《中庸》所傳的孔子論政,則我們當可確言,政之為政的古訓古義正是化成之為義。《中庸》第二〔十〕篇,其於孔子之言政,曾有這樣的傳導:

哀公問政。

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人道敏政,地道敏樹。夫政也者,蒲盧也。故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因有鑒於「夫政也者,蒲盧也」之為說的比較奇特,朱子注《中庸》,注到這裡,很審慎,未作他自己的解釋,曾引用他的一位前輩,若科學家沈括者,的解說作注解。如云:「蒲盧,沈括以為蒲葦是也。以人立政,猶以地種樹,其成速矣。而蒲〔葦〕又易生之物,其〔成〕尤速也。」

沈括之解,雖已極其勉強地觸及到政之為政者與生成相關之義,然卻失之於望文生訓,迂曲其說,實未得其義解。但這卻不是說朱沈之失解,即無人能知其解。事實上,遠在朱沈之前的千餘年,漢代的經師,若鄭玄者,早已作出正確的注解。鄭氏之解曰:

蒲盧,蜾蠃,謂土蜂也。《詩》曰:「螟蛉有子,蜾蠃負之」。螟蛉,桑蟲也。蒲盧取桑蟲之子,去而變化之,以成己子。政之於百姓,若蒲盧之於桑蟲然。

「螟蛉有子,蜾蠃負之」之說,見於《詩經》〈小宛〉,其原文是這樣的:「螟蛉有子,蜾蠃負之。教誨爾子,式穀似之。」式:發語詞,無義。穀:生長。這個故事,當係前於《詩經》早在流傳的古說。相傳蜾蠃不生子,乃負螟蛉之子於其自己洞中,歌唱「似我似我」的歌曲以化之。如是者七日七夜,為精誠所感,原為螟蛉之幼蟲,卻竟然變化成蜾蠃之新一代。於此詩,《毛傳》云:「螟蛉,桑蟲也。蜾蠃,蒲盧也。」因蜾蠃、蒲盧之相通,故鄭玄據以注釋《中庸》「夫政也者,蒲盧也」之「蒲盧」。

鄭康成鄭玄,字康成。之能夠並敢於引《詩經》〈小宛〉所傳蜾蠃、蒲盧之能化異類之子為己子的故事,以注解《中庸》之「夫政也者,蒲盧也」之「政」,實不愧其為東漢以來的大經師。由於鄭注的赫立,其於秦漢以來,政治時義之已訛化為統治之義的泛濫成災中,正彷彿一座中流砥柱之赫立。否則,吾人之發掘,若「天下為均」、「天下為平」的「均」「平」,即是「天下之政」,而此「天下之政」,乃是「政在生成、化成」之義,當即失去此一若似「現身說法」的力證。

於本節的最後,我們由《詩經》、《論語》、《中庸》之言「均」、「平」、「正」、「政」和「生」、「成」,而及於諸子之書,若《莊子》〈德充符〉之言「正」與「生」,當會進而辨識,與「均」、「平」、「生」、「成」通訓的「政」或「正」,實並賦具「正(即政)以成生,且成眾生」之義。〈德充符〉之言「正」與「生」曰:

受命於地,唯松柏獨也正,在冬夏青青。受命於天,唯舜獨也正,幸能正生,以正眾生。據清.郭慶藩《莊子集釋》,〈德充符〉本段文字有以下兩種主要版本:
(1)「受命於地,唯松柏獨也在冬夏青青;受命於天,唯舜獨也正,幸能正生,以正眾生。」
(2)「受命於地,唯松柏獨也正,在冬夏青青;受命於天,唯堯舜獨也正,在萬物之首。幸能正生,以正眾生。」
羅文此處所引與二者皆有出入,似為二者之整合。

於此,陸長庚注云:「正,如各正性命之正」。此「各正性命」云云,為《易經.乾卦》〈文言〉文。《易疏》云:「各能正定性命」。但何為「正」?又何為「定」呢?我們可例舉《管子》、《周禮》、《禮記.月令》等書之言「正」、「定」者以統釋之。《管子》〈法法〉篇:「正也者,所以正定萬物之命也」。《周禮》〈宰夫〉:「則令群吏正歲會」。注云:「正猶定也」。〈月令〉:「以待陰陽之所定」。注引呂覽注:「定,猶成也」。

此之是識,當可由之了悟:為〈德充符〉所言之「正」,實兼蘊「成」和「政」之二義。其言「唯松柏獨也正」之「正」,只側重於「成」,唯其「成」也,故獨能「冬夏青青」。其言「唯舜獨也正」之「正」,則兼示二義,唯其「成」也,不只是獨「成」其一己之生,且並能通過政治之「正」,「以正眾生」,亦即是以「成」眾生。

此外,《大戴禮記》〈少閒〉篇,並云:

天政曰正。地政曰生。人政曰辨。

此「人政曰辨」之「辨」,正通於「平」及「遍」或「徧」,清人王引之於其《經義述聞》一書中,辯之甚詳。是均、平並有普遍之義。類此之古說、古訓、古義,自在向吾人作進一步的提示:「天下為均」、「天下為平」之「均」或「平」即是「天下之政」;而此類「天下之政」,不只是「政在生成、化成」,且並要「普化」而「徧成」普天之下之芸芸眾生。(待續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