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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彩虹與現實的陰影──戰後亞洲秩序的重構與琉球的命運(上)

作者 | 吳啟訥
吳啟訥:臺灣大學歷史系兼任副教授

〔如須轉載,請先徵求《遠望》同意,並於文首註明出處,全文刊載(不得隨意更動內容)。〕

【編按】

本文發表於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北京《戰略與管理》雜誌社於今(2016)年5月15、16日聯合舉辦的「第二屆琉球.冲繩前沿學術問題國際研討會」。


在戰後的世界政治氛圍下,第二次世界大戰被定義為「正義之戰」。回首戰爭過程和戰後局勢,這個結論顯然有過度簡化之嫌。在面對戰爭目標的議題上,中國抱有較為強烈的理想主義精神;美國和蘇聯在形式上也都有自己的政治理想;英國則欠缺道德感和政治理想。邱吉爾為減緩大英帝國的衰落趨勢,乃盡全力保守英國的殖民利益,為此,他透過高明的政治操作離間美蘇之間的關係,極力促成「冷戰」格局,利用這一格局迫使美國與英國結盟;蘇、美雙方面對對方時皆有強烈的不安全感,遂傾向將自身的利益進一步放大到極限。這樣,美國為了確保和擴大自身的利益範圍,不僅默認英國繼續維持其龐大的殖民地遺產,也與蘇聯達成劃分勢力範圍的協議,且接受並承認蘇聯恢復帝俄在亞洲的利益,以換取蘇聯接受並承認美國勢力範圍向西太平洋的推進。面對同為盟國的中國,美國容忍英國在反對殖民主義、恢復領土主權的議題上抵制中國,亦全面接受蘇聯分裂中國國土、恢復帝俄在中國利益的主張。德黑蘭─雅爾達體系因而染上政治分贓色彩。本文擬從中國理想主義化的戰爭目標切入,觀察戰後國際秩序的演變和性質,並對琉球未能進入戰後理想的亞洲國際秩序體系之原因,加以蠡測。

 

理想:建構以正義為前提的國際秩序

19世紀以前,以中國為中心的東亞國際秩序,雖然在名義上重視「尊卑」,在實踐中卻力行和平共存、事實平等。這種觀念的產生,與東亞人群的日常生活經驗有關;名義的平等並不符合生活的經驗,和平共存卻與生活經驗相關,重點在於合理,合理是正當的條件;不合理即難以取得正當性。「國」和王統的存續,是傳統東亞國際秩序中的核心內容,若該秩序遭到破壞,則中國有義務「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19世紀後期,在中日有關琉球前途的折衝中,李鴻章所堅持的最高原則即是保留琉球的國祚和王統。

19世紀以來的幾場近代戰爭改變了亞洲的傳統國際秩序,但其基本趨向,是步上西方殖民者以實力主導的強權政治規則之路。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從中歐到西亞的一系列民族國家在四大帝國的廢墟上誕生,俄國甚至發生無產階級革命,蘇維埃聯邦制取代了沙皇帝國制度,但威爾遜所標榜的「民族自決」和「平等對待殖民地人民」的主張並沒有為世界帶來更為公平的國際秩序,而僅是透過拆解東歐和中東舊帝國,作為重新分配世界資源的工具。帶有反法西斯性質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為中國重建19世紀中葉以前的合理國際秩序帶來了契機。

1942年初,經羅斯福提議,中國名列26國聯合宣言的領銜簽署國,躋身「四強」;蔣介石同時出任中國戰區的盟軍統帥,取得中國、越南、泰國境內盟軍的指揮權。英國和蘇聯並不接受美國提升中國地位之舉,質疑此舉背後藏有削弱英、蘇在戰後的地位和利益,尤其是在亞洲利益的設計。邱吉爾宣稱,「把中國當作世界四強之一,完全是個笑話。我曾經對(羅斯福)總統說過,美國既對這一點堅持,我當對這事表示適度的尊重,但是我不同意我們對於這件事採取一種積極的態度」。邱吉爾比史達林更忌憚中國躋身四強,故特意強調「英美蘇為解決戰後世界各大問題之重要國家」,排除中國參與戰後事務的資格。蔣介石明瞭中國的處境,「甚恐有名無實,盜虛名而受實禍」,蔣介石在日記中慨嘆,「二十六國共同宣言發表後,名義上且以美英俄華為中心,於是我國列為四強之一。再自我允任中國戰區統帥之後,且越南、暹羅亦列入本戰區內,於是國家與個人之聲譽與地位,實為有史以來開空前惟一優勝之局也,甚恐有名無實,盜虛名而受實禍,能不戒懼乎哉!」但在他的認知中,中國固然並不具備參與全球事務的實力與影響力,開羅會議前夕,軍事委員會參事室在所提交的會議對策中即指,「我如參與一般歐洲問題之討論,力求多所干預,縱能如願,亦未必利大於害」,因此,「對於一切專涉歐洲之問題,我政府可不要求參加,亦不必表示意見;(但)對於德國投降問題,我政府應予注意,務期對德條件不致與我政府所預定之對日條件,有甚大之出入」。但卻可能恢復或部分恢復在亞洲地區的大國地位,以此為契機,參與亞洲地區事務,在戰後亞洲構築理想的國際秩序。

在擁有傳統維護者和進步價值追求者雙重身分的蔣介石的設想之中,新亞洲應排除殖民者,但不應全面恢復殖民者到來之前的狀態;換言之,亞洲應在排除古代國際關係形式和殖民地政治秩序內涵的雙重前提下,建立公平正義的新秩序。

蔣介石對於殖民地政治秩序做了嚴厲的批判,直指「戰爭的原因是帝國主義」,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必須同時為帝國主義的結束」。在這個前提下,亞洲各民族與中國「有同樣被壓迫的痛苦經驗」,「中國本於百年來自己的痛苦經驗,依於傳統的義務感和責任心,並鑒於帝國主義的存在,實為世界戰爭的原因,故對於亞洲的民族自由與國家平等,不得不倍加關切」。「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求世界永久和平與人類解放,必以亞洲的民族自由與國家平等為起點」。

在恢復中國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方面,蔣介石設想於戰後恢復外蒙古、唐努烏梁海、東三省、旅順、大連、臺灣以及九龍租借地和香港;蔣介石主張,「各國同盟條約必須附帶政治與經濟條件在內:甲、對英要求其承認西藏、九龍為中國領土之一部;乙、對俄要求其外蒙、新疆為中國領土之一部;丙、東四省、旅大、南滿要求各國承認為中國領土之一部;丁、凡各租借地及治外法權與各種特權及東交民巷皆須一律交還中國與取消一切不平等條約」。在協助周邊亞洲國家的解放方面,實現印度、朝鮮、越南、南洋諸國的獨立,並由美軍主導佔領琉球,然後進一步處理琉球前途議題;在戰後處置日本與遠東規劃方面,蔣介石「以德報怨」,主張維持日本的天皇制度,且由美國一國單獨軍事佔領日本,而非由美、中、蘇三國分割,以保持日本的領土完整。

眾所周知,在恢復中國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方面,蔣介石的設想遭遇到蘇、英兩國的強力阻撓,未能順利實現。蘇聯繼1941年4月與日本簽訂「蘇日中立條約」,互相承認「『滿洲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不可侵犯」,嚴重損害中國主權之後,又於1944年初吞併唐努烏梁海,再於1944年11月藉由導演新疆突厥穆斯林左翼民族主義武裝叛亂,威脅中國從法律上放棄對外蒙古的領土主權、出讓東北的鐵路與旅順港口利益。英國則不僅於戰爭期間持續脅迫浴血保護英軍的中國在滇緬、藏印兩段邊界劃定事務上大幅讓步,也於開羅會議期間強硬回絕交還九龍租借地的要求。在協助周邊亞洲國家的獨立、自由方面,蔣介石的設想也未能全部達成;唯有在保護戰敗國日本的傳統和國土完整方面,蔣介石的設想大致順利實現。不論是前一項結果,還是後兩項結果,皆與冷戰背景下排除了正義之前提所形塑的戰後國際秩序密切相關。

 

行動:無條件促成亞洲民族獨立

蔣介石堅持「抗戰到底」,其目標之一即是「解放亞洲被壓迫民族」。蔣介石積極主張收復領土,恢復民族固有地位,不僅僅是為了中國本身的獨立與自由,他希望以此為「解決亞洲各民族之張本,使之皆得平等自由」。蔣中正,《蔣中正日記》,1942 年 3 月14日後「上星期反省錄」。蔣介石的設想,首先落實於印度前途議題上。古代印度文明是亞洲的三個原生文明之一,古代印度在南亞和東南亞的地位與中國在東亞和東南亞的地位相似,在歷史上與中國並無宗藩關係,蔣介石認為「中印兩國歷史之關係已二千年,邊界接壤界限甚長,民族亦為世界上之最大者,然而從未發生衝突或武力戰爭之時,只有文化之溝通,禮義之往來,豈非全世界和平民族之最著者乎?吾願珍重此兩國之歷史而發揚光大之。」卻於近代完全淪為英國的殖民地。中國關注印度事務,目標不在戰時軍事,而在於在戰後亞洲政治中徹底消除殖民統治。早在清末,中國革命派即與在日本的印度革命者合作成立以「反對帝國主義、期使亞洲已失主權之民族各得獨立」為宗旨的「亞洲和親會」,後來又有越南、緬甸、菲律賓、朝鮮等殖民地的反抗人士加入,確立促成亞洲擺脫帝國主義壓迫的目標。

 

蔣介石對印度獨立的支持

太平洋戰爭爆發前,國民黨與印度國民大會黨(國大黨)之間建立合作關係,再度確認中國國民革命與印度獨立運動之間的共同目標。1939年8月,尼赫魯(Jawaharlal Nehru, 1889-1964)抵達昆明,旨在促成國大黨與中國之間的同盟,連結雙方人民的獨立解放運動。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國大黨將印度獨立列為印度人民支持同盟國的條件,此一立場得到中國的支持,蔣對於聖雄甘地所述「英美的民主主義是假面具,他們只為了白種人的利益」深表認同,在研擬出訪印度計畫時,蔣指出,「此時訪緬訪印,最為相宜,為戰後對英殖一重要政策之根基也」。訪印期間,蔣介石堅定表達希望印英當局允許印度取得自治領地位,並保證其戰後獨立的願望;同時,為顧及亞洲反法西斯戰爭的時局,也希望印度國大黨暫時放棄不合作政策,不要提出立即獨立的要求。英國當然洞見到蔣的動機,強烈排斥中國介入英印事務,甚至以國共兩黨問題比擬英印問題威脅蔣介石。邱吉爾並不希望蔣介石與「對英國國王有著最低限度或被動的抗命」的國大黨領袖會面,眼見蔣態度堅定,遂轉而主張蔣必須同時與「效忠英國國王,且在戰爭中表現出色的人」真納及印度王儲見面,並反對外國元首以仲裁者的姿態介入英國與甘地、國大黨之間的爭議。英國也反對美國有關大西洋憲章的原則適用於全世界的主張,堅持憲章只適用於歐洲,不適用於英國對印度及緬甸的政策。

國民政府的反殖民主義政策遭到英國的阻擾,但蔣仍堅持「以印度獨立與亞洲各民族一律平等,為對美英外交方針之基礎」。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國輿論普遍要求盟國仿《大西洋憲章》之舉制定「太平洋憲章」。1941年8月,英、美首腦會晤,發表《大西洋憲章》,其第三條指出「尊重各民族自由,決定其所賴以生存之政府形式之權利,各民族中此項權利有橫遭剝奪者,俱欲使其恢復原有主權與自主政府」。但是,同年9月9日,邱吉爾在議會演說中卻表示《大西洋憲章》之主要目的在恢復歐洲被納粹征服各國之主權,該憲章並不影響英帝國對於印度及緬甸之政策。1944年7月,中國國民外交協會所擬〈戰後世界和平意見書〉指,殖民地的爭奪為戰爭原因之一,「故欲確保世界之永久和平,則殖民政策包括各國委任統治制度在內,必根據大西洋憲章之原則,最後達到廢除之目的;至最低限度亦必須加以修正改良,逐漸達到自治」。「殖民地制度,斷無永久保持之必要,現有一切殖民地,務使其於最短期間能獨立自主」。該文亦主張,軸心國及非軸心國的殖民地可區別對待,前者於戰後立即交由國際治理,後者於戰後由國際會議依據各地的文化、經濟情形,限於若干年內取得自主與獨立。此一建議後來成為國民政府的政策,並影響了盟國戰後對殖民地的處置。1942年3月,立法院長孫科表示希望美英再提出「太平洋憲章」,並提供擔保,給予印度、越南、朝鮮、菲律賓等國以自由,同期,蔣介石更在密集思考和推動以亞洲各民族獨立為目標的「太平洋憲章」。1942年3月18日,蔣在日記中寫到:「太平洋大憲章,凡亞洲各民族應予獨立平等之宣言。」4月23日日記則提及「太平洋憲章與大東亞新秩序之對策研究。」5月30日日記又提及「太平洋大憲章之研討」。6月日記「本月大事預定表」也提及「太平洋大憲章之擬議」。1942年7月,王寵惠等向蔣介石指出《大西洋憲章》的缺陷,如第二條規定「凡未經有關民族自由意志所同意之領土改變,兩國均不願見其實現」,僅為一種消極的民族自決,太平洋沿岸殖民地甚多,中國切望於大戰之後,根據民族自決原則,作積極之調整。但報告同時建議不採「太平洋憲章」的名義,而應主張普遍原則,讓《大西洋憲章》適用全世界。1942年11月,蔣介石確定對美商討事項,其中包括「安南共扶」、「泰國仍予獨立」、「印度戰後獨立」、「緬甸與南洋各國共扶」等內容,希望在這些議題上得到美國的支持。

蔣介石支持印度獨立的另一面,則是支持印度統一。針對英國有意利用印度境內的穆斯林民族主義風潮牽制乃至支解印度獨立運動,面對擁有複雜宗教、文化、種族、地域差異現象的印度,英國奉行「分而治之」的統治政策,經過一個多世紀的分化,印度各族群之間的隔閡與衝突益形加劇,其中,印度教群體與伊斯蘭教群體之間的衝突最為嚴重。1939年9月,英印殖民政府對德宣戰,引發有印度教背景的國大黨的反彈,伊斯蘭教領袖真納則傾向與英印當局妥協,英國遂多方籠絡真納,默許渠所領導之印度穆斯林聯盟於1940年2月通過「拉合爾決議」(Lahore Resolution),揭櫫脫離印度、爭取自治的主張。蔣介石甚至放棄將戰後中國的地緣政治安全議題置於優先考量,無條件支持印度統一,反對真納(Muhammad AliJinnah)的伊斯蘭分離主義主張。蔣介石訪印期間,經英方安排,於1942年2月17日在加爾各達會晤真納,表達期盼印度獨立統一之意,真納則回之以印度教徒與穆斯林在政治、宗教乃至日常生活中隔閡日深,嫌隙難彌,無法和睦相處,不願接受蔣的見解。蔣在當日的日記中談及真納稱,「此人言行實為下等無賴之流,殊堪嫌憎,……英人利用之人乃如此者,更可證明英人所宣傳印度教與回教不能一致之非事實,……」。蔣中正,《蔣中正日記》,1942年2月17日;真納在1942年2月22日接受美聯社訪問時,則批評蔣介石未能分析印度的政治和憲法問題,只為印度教的印度(Hindu India)爭取自由,卻忽略「印度不是一個民族國家,它的兩大族群是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直到印度獨立前夜,中國首任駐印度大使羅家倫在就印度國旗設計方案提出建議時,特別主張採用歷史上少數曾經統一印度的君主之一阿育王的法輪作為國旗的核心圖案,藉以彰顯印度統一的意涵。

 

中國對朝鮮獨立的支持

與主張印度獨立,又維護印度統一的情形相似,蔣介石也在極力推動韓國獨立的同時,將戰後中國在東北亞的地緣政治利益置於一旁,致力維護韓國領土完整,反對國際共管與南北分割。1944年9月,美、英籌劃戰後共管朝鮮,蔣介石強烈反對此議,並指示宋子文力阻之 1944年10月27日,蔣介石致電宋子文,指示「切不可放棄中國扶植韓國獨立的一貫政策,尤不可造成國際共管」。。1945年1月,在美國維吉尼亞州召開的太平洋學會第九屆會議上,英美代表認為朝鮮亡國多年,缺乏政治與管理人才,短時期內難以建立統一的獨立國家,主張先由盟國共同託管五年,在此期間訓練韓人。中國代表認為此一主張違反《開羅宣言》,所謂國際託管,實際上只是將日本帝國主義者的統治轉換為幾個強國的共同統治。 1945年2月8日, 美蘇在雅爾達會談決定以北緯38度線為界,由雙方分別對朝鮮半島南北兩部分實行軍事占領,成立國際監督機構,共同管理韓國。8月21日,韓國臨時政府駐美代表李承晚急電蔣介石稱,「不予高麗以完全獨立之任何計畫,高麗人民均不願接受」,期盼蔣阻止杜魯門採納美、蘇分割南北韓計畫。8月24日,蔣介石在國防最高委員會與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臨時聯席會議上講話,聲明國民革命的最重大目標和最迫切的工作有三:恢復東三省的領土主權及行政完整、恢復臺灣和澎湖的失土,與「恢復高麗的獨立自由」。蔣強調,「國民革命推翻滿清,反抗日本,不僅為中國本身自由平等而奮鬥,亦且為高麗的解放獨立而奮鬥。今日以後,我們更須本於同樣的宗旨,與一切有關的盟邦共同尊重民族獨立平等的原則,永遠保障他們應該獲得的地位」。然而此際美、英、蘇已將中國排斥在外,自行達成協議,由美方照會中國稱,原則上已確定「將韓國交由四強先行託管,俟詳細辦法擬定後再與中國會商」。1945年12月初,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處依蔣介石的指令,草擬一份名為「韓國問題之對策」的極密文件,主張「調和美蘇勢力,以消除韓國南北兩部之對立,而促進其統一」,同時「積極與美、蘇、英洽商,確定《開羅宣言》中『於相當時期使朝鮮獨立』之『相當時期』之明確標準,並在將來和會中或聯合國會議中提出通過,以為將來促使美蘇軍按時撤退之依據」。12月27日,美、英、蘇三國外長於莫斯科會議中決定將朝鮮置於美、英、蘇、中四強的5年託管之下,韓國臨時政府及其駐華代表團隨即發表聲明反對該項託管計畫,但韓國臨時政府的抗議和中國政府的立場在美、蘇面前都已顯得虛弱無力。(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