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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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年十月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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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琉球的角度審視釣魚島問題

對日本殖民主義的質疑

作者 | 松島泰勝 譯者 | 郭鑫
松島泰勝:龍谷大學經濟學部教授、琉球民族遺骨返還研究會代表。
郭鑫:遼寧師範大學歷史文化旅遊學院教師
【編按】

此文為日本龍谷大學經濟學部教授松島泰勝於今(2021)年4月24日在琉球冲繩「一坪反戰地主會」關東地區2021年大會中的演講。松島教授著有《帝国の島──琉球・尖閣に対する植民地主義と闘う》(日本明石書店,2020年7月),同時也是琉球民族遺骨返還研究會代表及琉球民族遺骨返還請求訴訟原告團長。

琉球學者松島泰勝新作《帝國之島》,從歷史與法理論證釣魚島屬於中國。

琉球學者松島泰勝新作《帝國之島》,從歷史與法理論證釣魚島屬於中國。


釣魚島列島不是日本的固有領土

一方面,直到日本於1879年入侵並併吞琉球為止,日本與釣魚島列島之間根本沒有任何歷史淵源。另一方面,中國在明清時期還有許多關於釣魚島的歷史記載。而日本的「尖閣固有領土論」,則是以日本併吞琉球為基礎的。

在琉球國王府編纂的史書《中山世鑑》中,記載有「釣魚島、黃毛嶼、赤嶼」的名稱。擔任王府三司官的程順則(名護親方寵文)在《指南廣義》中雖記錄有「釣魚臺、黃尾嶼、赤尾嶼」等名稱,但同時指出久米山(久米島)乃是琉球西南邊界的鎮山。而且,同樣在琉球王府編纂的史書《中山世譜》裡記載的琉球三十六島中,並沒有關於釣魚島列島的記述。此外,在新井白石的關於琉球記述的《南島志》中,琉球三十六島中也同樣沒有包含釣魚島列島。

中日兩國自1880年開始的「分島改約」交涉中,正因日本政府不認為釣魚島是自身的領土,因而考慮將包括該列島在內的宮古、八重山群島割讓給清朝,從而可以與清朝貿易獲取經濟利益。

1885年,日本政府命令冲繩縣對釣魚島列島進行調查,至於將釣魚島列島納入自身領土則要等到10年以後。此時的日本還不確定能否成功併吞琉球,而只是考慮可將併吞琉球作為割取釣魚島列島的理由而已。琉球王府遺臣進行的「琉球救國運動」一直持續到甲午戰爭之後,在此之前日本與琉球的隸屬關係並未得到確認。

為何日本政府在1885年打算將釣魚島列島納入本國領土呢?同年,為了抓捕信天翁、出口羽毛等,古賀辰四郎通過冲繩縣向日本政府申請租借釣魚島。時任內務大臣的山縣有朋認為該列島沒有「清國所屬的跡象」,屬於「無人島嶼」,因而考慮建立「國標」。然而,時任外務卿的井上馨判斷此舉可能會招致「清國之疑惑」,並向內務省進言建議延期設置「國標」。日本殖民者古賀辰四郎所進行的殖民主義經濟開發,乃是日本政府要將釣魚島納入本國領土的首要原因。1886年,山縣有朋視察琉球,並向政府提交了《覆命書》,認為琉球是日本帝國軍事上的南方門戶。

作為個人的古賀辰四郎並非日本政府的代理人,而且日本政府也從未委託古賀樹立「標木」。此外,古賀主導的民間殖民開發就是殖民地經濟。私人所設立的「標木」,與國家的領有意識完全無關。而且日本政府也從未在釣魚島列島上設置過任何行政村落。至於多次實施的學術調查,也僅僅是為在學識方面使日本領有正當化而已。

1885年10月,時任日本外務卿的井上馨就日本欲占釣魚島一事向日本內務省上書,其內容建議:「近來,清國報紙傳言我國政府欲占領清國所屬臺灣地方之島嶼,呼籲清政府注意。故在此之際,對此等小島我擬採取暫時不輕動,避免不必要紛爭之措施為宜。」

1885年10月,時任日本外務卿的井上馨就日本欲占釣魚島一事向日本內務省上書,其內容建議:「近來,清國報紙傳言我國政府欲占領清國所屬臺灣地方之島嶼,呼籲清政府注意。故在此之際,對此等小島我擬採取暫時不輕動,避免不必要紛爭之措施為宜。」


依據帝國主義「無主地先占」法理的領有正當化問題

日本政府以「無主地先占」這一國際法的法理,作為占據釣魚島列島的合法依據。至今為止,歐美各國對世界諸多殖民地的統治都是以「尚未領有」為由,單方面宣布「無主地先占」,繼而將其置於殖民統治之下。而世界諸多殖民地地區也都以擺脫「先占」狀態為目標,進行去殖民化運動和獨立運動。歐美各國依據所謂「無主地先占原則」在全世界擴大自身的殖民地,日本政府也根據此「掠奪邏輯」 將釣魚島列島作為自身的領土。

歷史學家井上清認為,釣魚島列島隸屬中國領土的理由如下所述。在16-17世紀「發現」新土地就能擁有所有權,如果適用此一「法理」,釣魚島列島(日本稱為尖閣群島)就只能是中國的領土。因為這是在中國人發現的土地上以中國的名稱命名,並且在中國官方記錄的冊封使(明、清的皇帝為冊封琉球國王就任而派遣的使節團)記錄中反覆加以記載。此外,明朝政府也將釣魚島等列入海上防衛區域。系統展示防衛倭寇政策的書籍《籌海圖編》(1562年)中,就明確標識了這些島嶼的位置和管轄區域。該書是由明代東南沿海駐軍最高司令官胡宗憲監修,地理學家鄭若曾編纂而成。在第一卷《福建沿海山沙圖》中,可以看到有關「赤嶼(赤尾嶼)」、「黃毛山(黃尾嶼)」、「釣魚嶼」的記載。

日本政府對釣魚島的主權訴求,還存在程序問題。1895年1月,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上決定領有釣魚島列島,但事實上卻並未公開。同月21日,日本政府命令冲繩縣在「魚釣」、「久場」兩島上設置標示冲繩縣管轄的標樁,但卻一次也沒有公開發布過。上述事實,直到在1952年3月刊行的《日本外交文書》第23卷中才被首次公開。日本政府至今為止依然沒有建立那個標樁。

1879年,日本政府強行併吞琉球國,因遭到清朝政府的抗議,而於1880年開始「分島改約」的交涉。中日兩國圍繞琉球領有問題的談判,一直持續到甲午戰爭之前。日本利用甲午戰爭勝利的不平等關係,將琉球確定為其領土。琉球是被具有領有意識的日本通過武力強行置於其統治之下,亦可謂是強制合併別國領土的「征服」。在沒有得到清朝認可的情况下,日本不僅強行將琉球作為殖民地,對釣魚島也做了同樣的事情。

日本政府對釣魚島行使主權,是以「無主地先占」作為法理原則。它意味著國家對歸屬未定的地區賦予並獲取統治權。國際法上的「無主地」是指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領土的土地。即使有人居住,但如果不是國家領土的話也可以先行占領。為了實現「先占」就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1.表明領有的意思,宣布編入國家版圖,採取相關的立法和行政上的措施並通知其他國家;2.有效的占有,包括土地的使用、定居的物理性質的占有,以及確立占領地區支配權的社會性質的占有。

但日本政府並沒有宣布占有釣魚島,也沒有通知清朝政府,因此缺乏「表明領有意思」的必要條件。從20世紀40年代開始至今,釣魚島列島仍是無人島的狀態。美國政府在二戰結束後也沒有確立對該列島的領有權,「冲繩回歸」後的今天也只是將「施政權」轉交給日本。日本政府並未對其實施物理占有和社會占有,只是進行定期的巡視活動罷了。

1971年11月,美國參議院批准《關於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定》時,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稱,「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日本,都宣稱對這些島嶼擁有主權。美國國務院認為美國在這方面的權利完全來自對日和約,從這和約美國只接到管理權,沒有主權。所以當美國把管理權交給日本時,並不表示主權的轉移(美國沒有主權),也不影響任一方主權的主張。本委員會重申這個條約不影響任何一方對尖閣諸島或釣魚島列嶼主權的主張」。此一聲明即美國表示美方並未承認日本對釣魚島擁有主權。

1971年11月,美國參議院批准《關於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定》(原文為Agreement betwee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Concerning the Ryukyu Islands and the Daito Islands,日本刻意譯為《歸還冲繩協議》)時,在中方強烈抗議下,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稱:「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日本,都宣稱對這些島嶼擁有主權。美國國務院認為美國在這方面的權利完全來自對日和約,從這和約美國只接到管理權,沒有主權。所以當美國把管理權交給日本時,並不表示主權的轉移(美國沒有主權),也不影響任一方主權的主張。本委員會重申這個條約不影響任何一方對尖閣諸島或釣魚島列嶼主權的主張」。此一聲明即美國表示美方並未承認日本對釣魚島擁有主權。


如果將「無主地先占」作為國家擁有領土的優先法律原則的話,就會無視原住民族的權利。所謂的「無主地先占」原則,導致世界原住民族的土地至今仍然不斷被奪走。但正如200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UNDRIP)所言,今日的世界已經完全否定了所謂「無主地先占」的法理。然而,日本政府卻還在繼續主張殖民主義的正當性,依然企圖依據「無主地先占」法理對釣魚島列島行使主權。

1895年至今,日本政府從未在該列島上建立過任何地方政權。此外,日本政府也從未設置過國旗、「標木」、「國標」等。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上所做的相關決定,也從未以正式文件公開。國家在領有無主地時需要在政府公報上刊登、公示各島的名稱、位置、區域、管轄官廳、地籍標識、領有開始日期等,並告知相關國家。但日本政府從未發布過這樣的文件。在中日簽署《馬關條約》時,日本方面也沒有向清朝政府表達其對釣魚島的領有,島上也沒有建造表示日本領土的標樁。

無論是在戰前的日本帝國主義時代、還是在戰後的美軍統治時代,日本宣布領有釣魚島列島的事實原本就全部對外隱瞞,結果就形成了「不接受抗議」的狀況。日本政府開始主張對該列島的主權,也是在中國及其臺灣地區開始提出主權主張的同一時期而已。如果沒人抗議殖民地統治的話,就會被承認為既成事實,這種認知就是殖民主義。

以亞非地區為主的世界大部分殖民地都否認先占理論,紛紛通過行使民族自決權而實現了獨立。在擺脫殖民統治、作為獨立國家加入聯合國的今天,基本上沒有任何國家會認為先占理論可以維持國際法的秩序和法律的安定性,因此日本政府基於先占理論主張「釣魚島領有論」必將不會被支持。

此外,先占理論的前提,是認定釣魚島列島為「無主」之島。然而在明朝、清朝政府向琉球國派遣冊封使的報告書中卻有明確的記述。在前往琉球的航線說明中出現了屬於釣魚島的島嶼名稱。只因冊封使返航時走的是北方航線,因而該列島並未出現在返航航向說明中。對於中國方面來說,釣魚島是生死攸關的重要島嶼,如果不沿著釣魚島列島航行的話就無法抵達琉球。在琉球和中國的關係史中,明確記述了中國對釣魚島列島的發現、確認以及作為航海標誌的實際統治行為。如果正視中琉兩國關係的歷史,就可清楚認定琉球王國是作為一個獨立國家而存在於東亞。


「釣魚島之後是琉球」嗎?——日本的殖民統治比「中國威脅論」的威脅更大

雖然日本政府至今還在主張不存在關於釣魚島列島的「領土爭議」,但這是違反國際法的。作為和平解決糾紛的手段,國際法安排了談判、中介、調查、審查、仲裁、司法解決、對聯合國安理會的委託等多種方式。然而,日本政府卻正在推動在宮古、八重山諸島的自衛隊基地建設和功能強化,試圖使用武力來解決糾紛。這也是明顯違反國際法的。

為了保護釣魚島列島,日本政府將奄美群島、琉球群島等島嶼作為「不沉的航空母艦」,試圖在那裡集中建設軍事基地來吸引假想敵國,將這些島嶼作為目標來引發「侵略」。眾多居民定會因此而犧牲,日本政府此時會在聯合國安理會的調停下進入停戰談判。如同當年為了推遲本土決戰而進行的冲繩戰役,日本現在也在同樣設想的基礎上建設邊野古的新美軍基地和自衛隊基地。這就是所謂應對中國「攻擊前」的一種姿態。

現在冲繩縣的人口約140萬人,與1945年相比增加了2倍以上。正如戰前那樣在遭遇戰爭時很難向其他地區進行疏散,因此居民被捲入戰爭的可能性很高。此外,除了艦炮射擊和戰鬥機攻擊外,現代戰爭還會有巡航核導彈的攻擊,預計將會造成更多的犧牲。日本政府理應知道現代戰爭將如何展開,雖然為了島嶼防衛而進行了設施建設和戰鬥訓練,但卻並沒有具體「防衛」居民的計畫。那恐怕是因為「居民的巨大犧牲」在日本政府的停戰談判中也備受期待吧?

疑問一:中國會為了戰略利益而「入侵」釣魚島列島嗎?釣魚島列島面積狹小、地形多山,且距離琉球群島很近(各島位置及面積見下圖及圖說)。面對現代的導彈防禦戰,日本政府卻還在堅持前現代的戰爭觀念。

魚釣島(中文名稱:釣魚島):3.81 km2、久場島(中文名稱:黃尾嶼):0.91 km2、北小島(中文名稱:北小島):0.31 km2、大正島(中文名稱:赤尾嶼):0.06 km2、南小島(中文名稱:南小島):0.40 km2、沖之北岩(中文名稱:北嶼):0.03 km2、沖之南岩(中文名稱:南嶼):0.01 km2、飛瀨(中文名稱:飛嶼):0.002 km2(出處:日本外務省海上保安廳官網) 瀨長島:1.18 km2、冲繩島:1205.68 km2、古宇利島:3.13 km2、久高島:1.36 km2、座間味島:6.70 km2、阿嘉島:3.80 km2、南大東島:30.52 km2、鳩間島:0.96 km2、黑島:10.02 km2波照間島:12.73 km2、小濱島:7.86 km2、由布島:0.15 km2、西表島:289.62 km2、石垣島:2222.24 km2、與那國島:28.82 km2、竹富島:5.43 km2、宮古島:158.92 km2、來間島:2.84 km2、久米島:59.53 km2、津堅島:1.88 km2、伊江島:22.76 km2、伊平屋島:20.66 km2(出處:冲繩縣政府官網)。

魚釣島(中文名稱:釣魚島):3.81 km2、久場島(中文名稱:黃尾嶼):0.91 km2、北小島(中文名稱:北小島):0.31 km2、大正島(中文名稱:赤尾嶼):0.06 km2、南小島(中文名稱:南小島):0.40 km2、沖之北岩(中文名稱:北嶼):0.03 km2、沖之南岩(中文名稱:南嶼):0.01 km2、飛瀨(中文名稱:飛嶼):0.002 km2(出處:日本外務省海上保安廳官網)

瀨長島:1.18 km2、冲繩島:1205.68 km2、古宇利島:3.13 km2、久高島:1.36 km2、座間味島:6.70 km2、阿嘉島:3.80 km2、南大東島:30.52 km2、鳩間島:0.96 km2、黑島:10.02 km2波照間島:12.73 km2、小濱島:7.86 km2、由布島:0.15 km2、西表島:289.62 km2、石垣島:2222.24 km2、與那國島:28.82 km2、竹富島:5.43 km2、宮古島:158.92 km2、來間島:2.84 km2、久米島:59.53 km2、津堅島:1.88 km2、伊江島:22.76 km2、伊平屋島:20.66 km2(出處:冲繩縣政府官網)。


疑問二:中國繼釣魚島之後是否有繼續入侵琉球的可能性(歷史上、國際法上的理由)?實際上,相較於「中國威脅論」,日本和美軍的暴力、威脅以及殖民統治才是琉球人真正面對的現實問題。「繼釣魚島之後入侵琉球」這樣的假說,並沒有確切的根據。釣魚島不是琉球的領土,琉球也不是中國的領土,當然也不存在可將中國入侵琉球合法化的歷史性和國際法律依據。

疑問三:自衛隊會保護琉球當地居民嗎?日本政府在島嶼防衛中保護的對象是「島」,而不是居民。日本政府將當地居民作為人質、士兵來使用,視為「間諜」進行監視、「處分」的可能性極高。在二戰末期的冲繩戰役中,琉球當地居民並非日軍「防衛」的對象。當地居民甚至還被強制編成防衛隊、「鐵血勤皇隊」等戰鬥員,或是護士、基地建設工人等以輔助日軍。結果使得當地居民自然而然地知曉了日軍的軍事作戰部署。而日軍唯恐當地居民若被美軍俘虜,會將日軍基地地點、軍力等軍事重要情報洩露給美軍。為了「封口」,日軍命令將說「冲繩話」的當地居民視為間諜,並強制當地居民「集體自殺」。

日本政府現在準備中的「21世紀的冲繩戰役」想必也會發生同樣的悲劇吧。會如此認知,是因為日本政府直到今日依然沒有總結和反省冲繩戰役中日軍的失敗,也沒有對遭到屠殺、被強迫「集體自殺」的當地居民遺屬進行道歉和賠償。包括在戰爭中死亡的嬰幼兒在內,當地居民都被當作「戰鬥協助者」,日本政府則依據援助法對其支付遺屬養老金,並在靖國神社進行合祭。日本政府非但沒有反省冲繩戰役中當地居民的犧牲,反而將其作為「對國家利益的貢獻」而給予很高的評價。

疑問四:美軍會為「島嶼防衛」而出動嗎?美國國民、聯邦議會議員不會讓美軍在政治上、經濟上、軍事上毫無價值的無人島流血犧牲。美國聯邦議會的批准不可或缺,美國總統的發言、《日美安保條約》第五條對美軍是否出動毫無法律約束力。


結論

琉球並非日本固有的領土。雖然曾為獨立的國家,但在1879年被日本侵略並併吞,最終成為日本的殖民地。通過冲繩縣的設置,日本政府推動了對釣魚島列島的領有和開發。日本對釣魚島列島的領有,是以併吞琉球作為前提的。(編按:按照國際法,日本是通過《馬關條約》攫取臺灣,才領有作為臺灣屬島的釣魚島列島。松島此處所言是依據日本的「邏輯」。)由於不是日本固有的領土,政府無法設置國旗、「標木」、「國標」等,也無法實施原油開採。日本以「不存在爭議」為由,拒絕與中國和其臺灣地區進行交涉對話,並依據帝國主義的「無主地先占」法理欲使其領有正當化。日本為了占據釣魚島推動了琉球的軍事主義化(建設自衛隊基地、採用極右派教科書等),琉球人為了擺脫殖民地化、軍事基地化而推動了自決權運動。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30條「禁止軍事活動」中有如下規定:「1.不得在原住民族的土地或領土上進行軍事活動,除非是基於相關公共利益有理由這樣做,或經有關的原住民族自由同意,或應其要求這樣做;2.各國在使用原住民族的土地或領土進行軍事活動前,應通過適當程序,特別是通過其代表機構,與有關的原住民族進行有效協商。」

至今為止,「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mmittee)多次要求日本政府要將琉球人視為原住民族、將美軍基地集中設置(於琉球)視為種族歧視,並要為改善琉球人的人權狀況進行協商。然而,日本政府卻以「防衛」釣魚島列島為由,在琉球原住民族的土地上進行軍事活動。琉球和釣魚島都不是日本固有領土,日本不能在那裡建設軍事基地,以及強行將美軍基地集中在那裡。日本政府應該停止違反國際法的野蠻行為。琉球人可以行使自身的自決權,將所有的軍事基地從琉球各島嶼上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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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將所謂的「冲繩縣」(包含釣魚島在內)作為對抗中國的「防波堤」,將70%以上的駐日美軍基地紮在琉球罔顧琉球人民的性命。琉球和釣魚島都不是日本固有領土,日本政府應該停止一切違反國際法的野蠻行為。